上星期, 在朋友的blog, 再次看到這篇文章 < <失去搖滾樂的城市 >>
我想說 – 我也很火的~
自小四燃起後, 這團火便沒有熄滅過
燒到中四, 中七, 甚至上到大學
直至大二, 開始發覺自己不適合正在攻讀電子工程
而且也很快畢業, 將要投入社會工作
當時的確有些猶豫, 火有些冷卻
但那時竟然遇到一個比我更火的同房 – Adam
他年幾比我大, 但和我卻是讀同一系, 而且是同屆
他之前讀了 City U 的 business IT (associate), 然後 transfer 過來讀 degree
同住不到兩個月, 他竟說他要 QUIT U
因為他對電子工程完全沒有興趣, 他不想浪費時間
於是獨自向外國的大學做了很多 reserch, 寄了很多幫 application letter
最後竟然被他找到一間大學取錄他直接讀一個 business degree 的 year 2
他一向都很火, 很有目標, 很積極
既然知道自己的方向, 便勇往直前
當時被他點醒了, 與其繼續在大學呆呆濟齊, 為何不找個自己有興趣的東西作為事業?
後來因為機緣巧恰, 對 Networking and programming 產生了興趣
於是便全力攻讀 Computer science 的科目, 報 summer internship
畢業後, 托賴也可以在一間公司做寫程式的工作